索引号: | 4311000001/2024-01560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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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乡低保标准提高
《通知》明确,从2024年1月1日起,将城市低保标准由650元/月提高到700元/月,每月上涨5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5000元/年提高到5400元/年,每年上涨400元;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低保标准的1.3倍联动增长,即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10140元/年提高到10920元/年,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6500元/年提高到7020元/年。此次调整将惠及我市21.5万名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
永州市民政部门将积极做好各类救助保障标准调整工作,按照新调整的保障标准重新核定保障对象的月保障金额,同时坚持提标与扩面相结合,加强对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预警,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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