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定南县促进民宿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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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8日
定南县促进民宿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推动全县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根据《欧洲杯买球APP官方下载_2024欧洲杯线上买球官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欧洲杯买球APP官方下载_2024欧洲杯线上买球官网:促进民宿健康发展的意见》(赣府厅发〔2020〕25号)、《欧洲杯买球APP官方下载_2024欧洲杯线上买球官网:省规范民宿发展工作指南》(赣文旅市字〔2020〕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民宿发展的决策部署,依托我县独特的围屋资源和客家文化,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产业融合为抓手,把民宿培育和民宿经济发展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推进民宿规范化、规模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助力定南成为粤港澳大湾区旅游度假后花园。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打造一批适应市场需求的差异化、个性化民宿体验产品,培育一批特色鲜明、拥有较强市场影响力的本土民宿品牌,促进乡村振兴、创业就业和富民增收。到2023年,全县星级旅游民宿达6家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规划引领、科学合理布局
1.合理优化空间布局。围绕“一核两区三带”,以客家文化为引领,依托现有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增加完善民宿业态,因地制宜布局好全县民宿发展格局。在村庄规划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中处理好农民建房与民宿集聚、产业布局的衔接,创新租赁、合作、转让等方式,盘活农村闲置用房、公产房,用于民宿发展。
2.提升基础设施配套。对重点民宿发展区域,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重点办、电力、通讯等部门要予以政策倾斜,优先保障建设用地、优先审批建设、优先纳入“四好农村路”建设、优先协调管线搬迁改造、优先实施智慧旅游。要加强资金、项目统筹,整合农业、林业、水利、交通、乡村振兴、金融等项目资金向民宿发展重点区域倾斜,加大民宿项目金融贷款扶持力度,着力建设和完善民宿集聚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体系,确保民宿发展重点区域水电气供应、道路交通、网络通讯、排污处理、服务咨询、治安消防等基础设施完善,保障游客环境舒适安全。
(二)坚持政府引导,有序规范管理
1.制定行业标准。结合全县民宿发展现状,制定定南县民宿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全县民宿开办要求、办证流程、环境和建筑、消防安全、卫生管理、经营管理等标准,指导民宿规范有序、形成特色、健康发展、持续发展。
2.推动部门联动。建立部门联勘联审机制,组织县公安、消防救援、住建、市监、卫健等部门对开办民宿实行联合现场勘察,联合出具审核意见,依法、高效、优质地为民宿业主办理相关证照。同时鼓励组建民宿协会,引导民宿经营者通过行业自律有序发展,形成政府管理引导下的良性竞争环境。
3.加强招商引智。大力引进全国知名民宿品牌企业、知名平台公司、专业管理团队参与定南民宿开发建设与经营管理,做大做强民宿品牌。加强吸引县内外专业人才投身定南民宿,对外来投资或具有高学历民宿经营管理的人才,按照相关人才政策给予一定奖励扶持。
4.加强营销宣传。将星级旅游民宿纳入全县精品旅游线路,一并开展营销推介。鼓励“民宿+景区”捆绑式营销,依托景区景点,吸引、鼓励旅行社组团体验定南民宿。鼓励民宿业主通过手机APP、携程、去哪儿、赣州智慧旅游等电商平台承接客源,通过线上线下扩大营销渠道。
(三)加大奖励扶持,完善支持政策
1.加强用地保障。农村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发展民宿,积极探索回购、租赁、置换、退出等模式,有序盘活农村闲置房,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自营、入股、联营等方式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民宿业。
2.加大品牌扶持。加强对围屋文化、客家文化、红色文化、生态文化等方面的挖掘和利用,鼓励民宿业主将当地特色主题充分植入到民宿设计建造和管理服务中,对有代表性、竞争性的民宿品牌予以奖励扶持。
3.根据民宿产业发展需要,适时对《定南县加快旅游产业发展若干意政策(试行)》(定办发〔2019〕11号)进行修订,进一步加大民宿产业奖励扶持力度。
4.鼓励模式创新。鼓励支持农户自主经营型、“公司+农户”型、“合作社+农户”型、“协会+农户”型等民宿发展模式。鼓励组建民宿联盟体,支持农户通过资本入股、场地出租等方式进行合作经营,统一开展营销服务,促进民宿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定南县民宿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与定南县旅游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合署办公),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正副组长,县文广新旅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监局、县卫健委、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各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广新旅局,具体负责民宿发展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决策及监管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政策性问题的协调和破解。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市监、卫健、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分别负责受理民宿《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公共卫生安全行政许可》《特种行业行政许可》等证照的审批和办理。县文广新旅、自然资源、交通运输、住建、消防等部门按照职责做好行业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辖区内民宿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强化监督管理。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法定职责,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协同监督管理,规范民宿经营。建立并完善记录、抽查和惩戒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及时查处民宿违规违法行为,引导民宿经营者创新理念,注重文化,提升品质,规范经营,加强精神文明、诚信体系和行业自律建设。
(四)强化人才保障。每年定期组织民宿经营管理者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方式,请全国知名的民宿专家顾问到定南授业解惑,选派优秀的民宿经营管理者到民宿发展发达地区学习经验做法。将民宿从业人员的客房管理、烹饪技艺、旅游服务、接待礼仪、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电子商务等方面知识和技能培训,纳入相关职业技能培训。
(五)强化经费保障。由县财政安排民宿发展扶持奖励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民宿等级评定、宣传营销、品质提升等奖励,促进民宿高质量发展。